1. 範圍
ISO 105 的這一部分規定了測定所有紡織品各種形式浸入水中的色彩耐受性方法。

2. 原理
將測試織物與兩塊單纖維織物或多纖維織物相接後浸入水中,瀝乾並在指定壓力下放置在兩個板之間測試裝置。樣品和相鄰的織物分開乾燥。透過的顏色變化與灰階色卡比較,來評估樣品和相鄰織物的變色(color change)和移染(color staining)情況。

3. 儀器及材料
3.1 試驗裝置,由一個不銹鋼框架組成,其中裝有一個質量約為5 kg 與 60 mm × 115 mm 底座緊密貼合,可施加 (12,5 ± 0,9) kPa 的壓力測量 (40 ± 2) mm × (100 ± 2) mm 的測試樣本放置在玻璃或丙烯酸樹脂板之間尺寸約 60 mm × 115 mm × 1.5 mm。若複合試件的尺寸與(40±2)mm×(100±2)mm的尺寸不同,則所使用的配重件應能對樣品施加(12.5±0.9)kPa 的壓力。可以使用其他設備,只要獲得等效結果即可。

3.2 烘箱,維持在(37±2)℃。

3.3 鄰近織物(參見 ISO 105-A01)。
任何一個
3.3.1 符合 ISO 105-F10 的多纖維貼襯布料。一般排序為Cotton/Wool/Silk/Viscose/Polyamide/Polyester/Acrylic
或者
3.3.2 兩塊單纖維鄰近織物,符合 ISO 105-F01 至 ISO 105-F06 的相關規範。
相鄰織物之一應由與待測紡織品相同種類的纖維製成,或者在混紡的情況下占主導地位,第二片應由表 1 中所示的纖維製成或者,在共混物的情況下,依主導順序排列第二的纖維種類或另有規定。
3.3.3 如有需要,可使用不可染色的織物(例如聚丙烯)。

3.4 用於評估顏色變化的灰階色卡,符合 ISO 105-A02。
3.5 用於評估染色的灰階色卡,符合 ISO 105-A03。
3.6 用於評估顏色和染色變化的分光光度計或比色計,符合 ISO 105-A04 和 ISO 105-A05。
3.7 一組11塊玻璃或壓克力樹脂板。
3.8 平底皿。

4. 試劑
4.1 3 級水,符合 ISO 3696。

5. 試樣
5.1 若待測紡織品是織物,則
a) 將尺寸為 (40 ± 2) mm × (100 ± 2) mm 的樣品附著在一塊多纖維鄰近織物上(3.3.1),也測量(40±2)mm×(100±2)mm,沿短邊之一縫合,用靠近樣品表面的多纖維織物,或
b) 在相鄰的兩根單纖維之間附加尺寸為(40±2)mm×(100±2)mm的試樣織物(3.3.2),也測量(40±2)毫米×(100±2)毫米,沿著較短邊之一縫合。
5.2 當測試紗線或鬆散纖維時,取約等於紗線或鬆散纖維品質的紗線或鬆散纖維。
相鄰織物總質量的一半,且
a) 將其放置在一塊(40±2)mm ×(100±2)mm 的多纖維織物(4.3.1)和一塊(40±2)mm×(100±2)mm的不可染色織物(4.3.3)並沿所有四個邊縫合(參見 ISO 105-A01:2010, 10.3,複合樣本的製備),或
b) 將其放置在(40±2)mm ×(100±2)mm 的兩塊指定單纖維織物之間(3.3.2)並沿著所有四個邊縫合。

6. 程序
6.1 在室溫下將複合試體平鋪於平底皿中,並覆蓋3級水。以大約 50:1 的浴比在此溶液中徹底潤濕複合樣本,並且
使其在室溫下在溶液中保留 30 分鐘。時不時地按下並移動它以確保液體良好且均勻的滲透。倒掉溶液並擦去多餘的液體。將複合樣本放置在兩個玻璃或丙烯酸樹脂板之間(見 3.7),在標稱壓力下(12.5±0.9)kPa,放入已預熱至試驗溫度的試驗裝置(3.1)。
附註:一台測試設備最多可測試 10 個測試樣本,每個測試樣本與下一個測試樣本之間由一塊板隔開。如果製備的樣本少於 10 個,則仍必須使用所有 11 個板以保持正確的壓力

6.2 將裝有複合試樣的試驗裝置放入(37±2)℃烘箱(3.2)中4小時,使測試樣本處於水平位置或垂直位置(取決於可用設備的類型)。

6.3 打開複合樣本(透過破壞縫線,除了短邊之一,如果需要的話)。有乾燥跡象的標本應丟棄。將試樣懸掛在溫度不超過 60°C 的空氣中乾燥,並用兩部分或三部分僅在縫合線處接觸。

6.4 評估每個樣本的顏色變化以及鄰近織物的染色情況通過與灰度評級(3.4 和3.5)

7. 測試報告
測試報告應包括以下資訊:
a) 參考 ISO 105 (ISO 105-E01:2013) 的本部分;
b) 辨識測試樣品所需的所有詳細資訊;
c) 數字灰階等級和/或顏色變化的儀器評估標本
d) 如果使用單纖維相鄰織物,則數字灰階等級和/或儀器評估所使用的每種相鄰織物的沾色;
e) 如果使用多纖維相鄰織物,則數字灰階等級和/或儀器評估多纖維鄰接織物中每種類型纖維的染色情況,以及染色的類型使用多纖維鄰接織物;
f) 以協議或其他方式偏離規定的程序;
g) 所使用的選項。